新公告!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66人公告

  • 日期:2023-07-0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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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辛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6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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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266名,其中教育类201名、医学类22名、综合类43名。

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要求报考者为辛集市户籍的,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辛集市常住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辛集市户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辛集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含20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服务期满辛集市户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2023年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辛集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户籍所在地为辛集市的退役士兵。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需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9.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7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报名时间:7月7日9:00至7月13日17:30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专业科目》

10∶10—12∶1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辛集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专业科目》考试限时90分钟,分教育、医学、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加对应科目考试。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医学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解剖、组胚、生理、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病理、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方面;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考试限时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内容。

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时间为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公布的地址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和结婚证;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冬奥组委会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30自行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教育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岗位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教育专业(或医学专业、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1日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医学类岗位设定最低6年服务年限,教育类和部分综合类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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